2009年6月30日 星期二

《八百萬種死法》出版25週年紀念版,卜洛克寫了一篇後記

感謝博客來把這篇文章放在網上,身為書迷,能讀到這樣的文章,覺得很榮幸也很幸福。以下文字轉貼自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00203

紀念版後記

  我開始寫馬修.史卡德的故事,是在一九七三年底。我其他的小說系列都是無心插柳的──一開始只打算寫單本書(或者像「殺手凱勒」系列,原先只是個短篇故事),然後一連串的因緣巧合,才發展成系列作。不過史卡德系列不同,在我寫第一本書的第一章之前,就已經打算要發展成一系列了。我先寫了一份提案,然後戴爾出版公司(Dell)的總編輯比爾.葛羅斯(Bill Grose)同意了,我就陸續寫出前三本書(《父之罪》、《謀殺與創造之時》、《在死亡之中》)。

  這三本書在一九七五?六年出版了,但當時在戴爾出版新小說的時機並不好。儘管這三本書的書評不錯,《謀殺與創造之時》還獲得一九七八年愛倫坡獎的提名,但書的發行狀況不理想,賣得也不好。當時我以為馬修.史卡德就到此為止,但我錯了,而且錯了不只一回。

  之後我寫了兩篇史卡德的短篇小說,〈窗外〉(Out the Window)和〈給袋婦的一支蠟燭〉(A Candle for the Bag Lady),兩篇都發表在《希區考克推理雜誌》(Alfred Hitchcock’s Mystery Magazine)上;另外,我又在一九八○年寫了第四部史卡德小說,《黑暗之刺》。我沒理由認為哪家出版社會願意接手一個失敗的系列,但這是我當時想寫的,於是我就寫了。第一個看到這本書稿的出版社發行人是Arbor House公司的Don Fine,他把這本書以精裝本形式出版(戴爾版都是直接出平裝本),結果在讀書俱樂部的銷售成績不錯,又授權了平裝本,同時還有幾篇很正面的書評。馬修.史卡德復出成功了。

  但他開始改變了。

  這是我在一九七三年始料未及的。當時我以為,如同類型小說裡絕大部分的人物,不管寫幾本,史卡德基本上都會保持不變。他不會老去,也不會改變日常行為模式。他在阿姆斯壯酒吧裡靠後方的角落,永遠會有個老位子;他會喝他的不摻水純威士忌或加進咖啡裡,看時間早晚或心情好壞或月亮圓缺而定。老天在上,他幹嘛要改變呢?

  我不確定他有太多的選擇。

  我並沒有先入為主地認為,主角的變化或成長或老去,就會決定一個系列的品質。系列小說的一大魅力,就在於讀者可以回到一個之前曾愉快探訪過的世界,更深入了解他們喜歡上的各個角色。我寫柏尼.羅登拔「雅賊系列」的時間,大概就跟史卡德系列一樣久,但柏尼從不曾步履蹣跚或增長年紀或更有自覺,而且也沒有必要。

  但史卡德,我卻是以另一種層次的現實感來經營的。在寫一本書的時候,如果不讓主角受到前一本裡種種經驗的影響,我就沒法認真寫下去。他必須成長,他必須改變,而且,他必須老去。

  從《黑暗之刺》開始,這一點就變得很明顯,這本書的結尾是史卡德首次感覺到他有飲酒的問題。他還走進了匿名戒酒協會的聚會──旋即匆匆出來,去了阿姆斯壯酒吧。

  但當時我覺得,他會再回去的。

  下一本書是《八百萬種死法》,比起前面四本書,這本的篇幅是兩倍。原因是這本書一口氣同時在處理三件事情。

  第一件,跟前面四本一樣,是關於調查一樁犯罪的故事。這當然是全書鋪陳的主軸,就跟任何犯罪小說該有的大方向一樣。

  但這只是一部分。在試圖解開琴.達科能的謀殺之謎的同時,史卡德也在跟自己瀕臨危機關頭的酗酒問題搏鬥。他努力戒酒、勉強去參加匿名戒酒協會,一直是整本書的主要元素。

  最後一件,如同書名所暗示的,這是一部沉思錄,談生活在紐約、以及其他任何地方的險惡本質。

  一九八一年,我花了一整個夏天搭灰狗巴士漫遊全國各地,歸來後的那個秋天,我就在寫這本書。當時我住在華盛頓高地的港口大道,不過大部分生活還是以格林威治村為中心──在夏天的巴士之旅前,我就住在這裡。我每天寫作告一段落後,大半都會買一份紐約的《每日新聞報》,然後搭乘往下城方向的A線地鐵。在車上,我仍深深沉浸在史卡德的世界裡,而我所看到的報紙新聞──有關隨機的暴力和猝死──往往就不覺間融入了次日的寫作中。

  寫這本書時,我一直很擔心篇幅。顯然對一本犯罪小說來說太長,尤其是第一人稱敘述的偵探故事。但我知道必須讓故事自行發展,我也不想加以設限。另外一定要說明的是,無論是編輯Arnold Ehrlich或發行人Don Fine,都從來沒有針對篇幅表示過憂心。相反地,他們一拿到書稿就趕著編印──那幾年Arbor House幾乎做任何事都很趕,就像巴頓將軍的部隊,速度快得讓後勤補給趕不上──然後在一九八二年初夏出版,正好就是我寫這篇後記的二十五年前。

  老天,這二十五年跑到哪兒去了?

  《八百萬種死法》在評論界一片叫好,《紐約時報》還登出一篇讚許有加的書評。《時代》周刊派了一名攝影師到我位於布魯克林區綠角的公寓──或許是受到史卡德的客戶錢斯的啟發,我寫完書不久,就搬到了這裡──替我拍照。不過後來照片和書評都沒有登出來過。即使如此,書的銷量還是相當不錯,二刷加印了一小批,還發行了一個讀書俱樂部版本。這本書被提名愛倫坡獎,又提名並贏得夏姆斯獎,同時也讓整個史卡德系列獲得前所未有的矚目。

  然後,我以為這個系列結束了。

  天曉得我不想結束。我喜歡馬修.史卡德,覺得他迷人的性格和口吻,讓我寫作起來饒富趣味。但對我來說,他的故事好像都已經說完了。

  到這時為止,史卡德系列的五本小說都各自獨立,但也可以視為史卡德五部曲的五個部分。而在最後一本,整個故事走到了終點。在結尾中,史卡德歷經了一次心靈的滌淨,這種滌淨通常是一生只有一回──也許在真實人生並非如此,但卻是小說中的通則。馬修.史卡德才剛處理過他人生的核心問題,而且顯然解決了。之後他可能會有人生的重心,否則他也很難過繼續過下去;但他往後的人生,會有讀者想看嗎?更重要的是,我有欲望繼續寫下去嗎?

  當時我總告訴大家,史卡德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後來我嘗試寫第六本小說,但似乎寫出來的一切都筋疲力盡而失去生氣,太明顯了。

  我無計可施。他的故事結束了。

  好吧,顯然我錯了。從那時開始,我又寫了十一本馬修.史卡德的小說,最近一本是《繁花將盡》。史卡德繼續成長、改變、老去。在第八本書中,由於史卡德和伊蓮.馬岱過去都曾有淵源的一名殺手出現,使得這兩個人重逢,發展出戀情。過了幾本書,他們結了婚,搬到史卡德原居公寓對街的凡登大廈。在這中間,史卡德拿到了私家偵探執照,沒多久又放棄了。

  然後,到了現在,我發現自己再一度很確定,史卡德和我緣份已盡。他已經年近七十;儘管身體還很健康,但要出去冒險犯難還是有點嫌老了。他好像準備好要退休了。

  然而,以前我犯過錯。以後的事情誰曉得呢。

  老有人問起那部《八百萬種死法》改編的電影,所以我大概也該談談。大家都看過書,卻老想談電影。誰曉得為什麼?

  當初導演奧利佛.史東(Oliver Stone)買下這本書改編電影的優先權,也寫了一兩個模糊的劇本初稿。然後又有其他人接手,但電影遲遲未能完成,最後在一九八九年終於上映,影評不好,票房很差,就這樣。男星傑夫.布里吉(Jeff Bridges)和安迪.賈西亞(Andy Garcia)表現出色,但仍不足以挽救整部電影。而且上頭決策的人後來又開除了導演哈爾.艾許比(Hal Ashby),沒讓他參與最後的剪輯,可是艾許比最厲害的地方就在於剪輯,所以開除他也對電影成績不會有幫助。(這是艾許比最後一部電影,我不知道這部片是不是導致他後來過世的原因之一,但總之也不意外。拍攝期間我見到他,注意到他的喜悅中有一絲憂愁,後來看到電影時,我就完全明白為什麼了。)

  電影取材自原著的部分並不多──這是個徹頭徹尾的紐約故事,但很奇怪,電影卻把背景搬到了洛杉磯──不過我從不覺得電影製作者的首要目標是如實在銀幕上呈現作者的版本。我覺得,電影的主要目標只有一個,就是要拍出一部好電影。但是很可惜,這部片子卻沒能做到。

  在初版過了整整四分之一個世紀後,《八百萬種死法》以漂亮的精裝版重新問世,對我真是莫大的喜悅。Arbor House的初版如今已經成了搶手的收藏品(「收藏品」的意思,就是表示有人願意以高出真正所值的價錢去買它),就連第二刷和讀書俱樂部的版本都變得很貴了。這個新版本可以滿足收藏者,以及想買本裝訂精緻的永久版放在書架上的熱心人士,填補長期以來的遺憾。

  而且各圖書館也可以添購一本曾名列許多犯罪小說經典書單的著作。我很開心,也希望你們喜歡這本書。

  ──勞倫斯.卜洛克 於格林威治村

2009年6月27日 星期六

抄錄郝明義給張桂越的信

昨天瑞珠送我一本張桂越寫的《阿娜答的神祕世界》,很好看,她下午2點拿給我,我當天就看完了。
其中張桂越寫到自己生病,她的書的發行人郝明義非常關心,並寫了一封信給她。我自己最近較常運動,又忠實收看了五季的House影集,對身體有一些不同的體會,覺得他這封信真是寫得太好了,特別抄書一段如下:

Carol:
    最近我對健康的體會是,我想,上天設計給我們一個身體的目的,一定是希望讓我們能夠善加利用自己的身體,體會身體內部的運作(包括生理與心理),身體與外部環境的互動(包括飲食、呼吸、運動和人際關係),有所應有的認識及調整。如此,我們藉助一個與自己最親近,須臾不離的理解目標(自己的身體),向內向外不斷地探索,擴展自己的理解、視野與行動,進而逐漸提升自己生命的層次。
    只可惜我們愚昧,不但不知道借助這個生命體最方便,最基本也最根本的設計來提升自己,還只顧一路忽視、濫用甚至摧殘。
    生病是一個機會,讓我們重新審視這一切,重新調整。幸運的人,可以借助一些機會來體會到生命體設計之兼顧「宏觀」與「精準」、「奧妙」與「平衡」、「深刻」與「常識」,於是,令人不得不對宇宙,對生命產生讚嘆與敬畏。
    這次你生病,我相信你已經體會到,生病就是身體對自己發出的一種需要改變的message。這種message,本來一直在發,但是因為我們太過不注意,所以最後總要生一場病來提醒。只不過,有的人先知先覺,可以在生病之前就體會message,改變life style和mind set,所以化問題於無形;有的人後知後覺,總要到自己生病之後,經過痛苦和治療的過程,才逐漸覺察到這些message,並找到相對應的方法,加以改善;另外則有人不知不覺,自己沒有體認,只是糊里糊塗地生病,又糊里糊塗地讓醫生治療,有時候莫名其妙地治好了,有時候又莫名奇妙地治不好……

2009年6月24日 星期三

今日勞動

週六要上課,剛才把(上圖)做到一半的銀銅合金板拿出來磨,銀跟銅是怎麼組合的,其中有大哲學,我會另寫一篇「Ah-So-Bi」來講。
上次上課時,老師說:回去買10張80號的砂紙來磨,同學就已經用「會磨到死吧」的眼神看著我跟這塊銅片。我去五金行,店內最粗的砂紙是100號,沒關係差不太多,拎十張回家。晚上開始磨,發現預測很正確--會磨到半死是肯定的。
右手痠了換左手,再換回來,進展很少,銀片跟銅片焊了兩次,不但有點高低差、還有很多焊藥留在上面。但是,100號砂紙是目前用過最粗的砂紙喔,繼續左右左右。
然後,汗居然滴下來了!我一定要跟王同學講的是,我們還上健身房幹嘛?磨銅片跟跑步機有一樣的效果!我收手的時候,也得去沖澡!
每年溫布頓那個月底我都會拖稿,為了不錯過比賽,我還會祈雨;今年中央球場的屋頂蓋好了,我祈雨也沒用。明天應該出門採訪然後寫稿了,不然又要在轉播跟寫稿間掙扎,這下慘了,希望老闆不會看到這篇。其實,稿子不是經常被排在第三的啦。

2009年6月23日 星期二

寫稿的SOP

我最近歸納出寫稿的SOP,適用於一般報導文章,尤其是雜誌。

1. 決定與主題相稱的篇幅;或篇幅已訂,則裁剪出比例適當的主題。
好看的文章不用長,不好看的文章就更長不得。

2. 提供足夠的資訊
不要用架空的內容浪費讀者的時間、浪費紙資源。當資訊足夠時(當然是揀選過的、判斷過的),只是陳述都有力量。

3. 盡量表達個人觀點
想盡辦法講觀點,但絕不離題;會造成離題的看法再精彩也要割捨。(不過它們總有能發揮的一天,比如寫在部落格裡)

3.5. 做以上三件事時,都顧及標題、圖片和版面的互相搭配,不要浪費了整體感的傳達力。

大概就是這樣。
自從我想通這些,寫稿變得輕鬆自然很多,所以整理出來給朋友們參考。
其實當你已經坐在電腦前面,能顧到的,可能也只有這些了。文章好不好看,不是寫稿的這一天半天決定的。所以,覺得寫到沒東西可挖時,不如快點結尾,站起來去做別的事吧。

2009年6月10日 星期三

誰是Anita Harman?


上次出國,在飛機上看了一部電影"Last Chance Harvey",沒有中文字幕有點半猜半懂,我還是很喜歡。演到最後一幕達斯丁霍夫曼說出關鍵句時,雖然在某人屁味久久不散的機艙裡傷眼地看著小螢幕頗不舒適,我還是被感動得眼淚快掉下來。

有趣的事情是:男女主角(是艾瑪湯普遜和達斯丁霍夫曼喔,Mature Set的愛情故事)相遇的時候,女主角正獨自坐在酒吧看一本書,剛翻沒幾頁;後來這本書在電影近尾聲時又有出現,艾瑪湯普遜演的Kate Walker站在電車裡閱讀,看到剩最後幾頁囉(書還蠻有厚度),Harvy追上電車要來告白,艾瑪驚訝中一直沒把手上的書闔上。我心中的OS是,就快看到大結局了說,整件事不管哪個部份還真緊張啊。

我當然對她在看什麼書很好奇,盯著封面看到一個人名,趕快順手記在我的商務艙菜單上--Anita Harman。好了,現在要說重點。我先用博客來查詢,因為我猜想這應該是本小說,人名是作者。查不到。繼續Google,你猜怎樣?有人跟我做了一樣的事,想知道艾瑪看的是什麼書,結果這位Carolyn Kellogg也沒查到,哎,根本沒這本書啦!(她這篇文章寫的不錯,請點連結看一下)

這個小地方沒做足,真的很可惜,我們會對她看什麼書好奇,因為這能說明角色啊。觀眾已經對角色好奇,這群電影工作者卻呼朧我們,真是。我本來還很期待能藉此發現一本好看的書呢。

2009年6月6日 星期六

度脫劇=恐怖片


因為一篇指南宮的邀稿,我看了一下呂洞賓的資料,想起以前看元雜劇,不少以呂洞賓為主角的度脫劇,於是翻出我的【元曲選】。這一系列的故事,可以從
「黃粱夢」講起:鍾離權(也就是八仙中的漢鍾離,道教北五祖的正陽帝君)為呂洞賓做飯,呂洞賓睡著了,夢見自己中舉做官步步高昇、嬌妻美妾享盡榮華富貴,數年後突然獲罪、妻離子散孤苦無依,在夢中一浮一沉竟是五十年過去;呂洞賓一夢醒來,發現原來鍾離權在榻旁煮的那鍋黃粱還沒熟呢,因此頓悟鍾離是神仙來度化自己,決心修道。

因為遇上鍾離權,呂洞賓才有機緣去做大羅神仙,於是他也複製這樣的故事,遊走人間發現某人有神仙之份,就要去度化他:諸如城南柳(呂洞賓三醉岳陽樓)、鐵拐李,其實情侶不能去拜指南宮,怕追不到何仙姑的呂洞賓出於忌妒會將情侶拆散這種說法,應該也是誤會,因為呂洞賓也曾去度化何仙姑,而不是要追她。八仙裡面,不少彼此度化收徒弟、讓夥伴也名列仙班的「分享」關係。(如果指南宮委員會來問我,這一點是扭傳既定印象作行銷的好題目喔)

其實跟同時期的類型劇(如包公戲)比起來,度脫劇真沒什麼好看的,呂洞賓常常一上場就對主角說:「某某,你省悟了嗎?」不然就是「跟我出家去」、「跟我去作神仙」的大白話,這種故事不是很莫名其妙嗎?好歹有點情節,也是呂洞賓故意製造讓主角凸錘的事件,主角死都死一回了,只好說「我省了」。這在舞台上,應該很有詐騙集團的效果吧。

元朝時道教非常盛行,道士收徒弟這事應該很常在街上發生,卻不是每個道士最後都能修煉成仙。我用「到底是不是遇上詐騙集團?」來詮釋度脫劇,說不定還某種程度說中了。

當然,我現在看來認為很乾的度脫戲,在當時應該沒那麼乾,不然就不會這麼多人寫了。換句話說,卡在信仰和現實中間的失控人生--留也不是走也不是,是個好題目,到現在也一直有人在寫,不過用上漢鍾離或呂洞賓來度,以說故事的技巧來看,不見得是好主意。

仔細想度脫這件事其實有點恐怖:有人認為你應該脫離目前的生活去修道、當神仙,於是密集製造一連串試煉,讓你快速體驗生命的大起大落、人心炎涼,再來問你:懂了沒啊?省悟了沒?人有生死,還是當神仙好。以上這些,如果讓你經歷一下,你會如何?

對我來說,度脫劇會像恐怖片。懇請諸神仙別發現我有絲毫仙緣,一千個千一萬個萬別用分離來考驗我。我情願是個蠢笨凡胎,用堪用的智慧和我的家人共度一生,這樣就很感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