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5日 星期二

寶石幾克拉

今天報紙登了幾張伯爵Piaget頂級珠寶的照片,剛好是四枚戒指,顏色都多彩繽紛。新款系列叫做「Limelight Cocktail Party」,出現很多檸檬、葡萄、草莓的設計,都用有色寶石組成,很有趣的是在戒台爪子上放再加一朵小花或一片檸檬,讓戒面就像杯彩色的雞尾酒。
檸檬片很贊,真的就像卡在杯沿那樣卡在主石上,當然下方還是有爪子負責固定寶石,草莓、小花這些再往上加,主石不免會被遮掉一部分,簡潔感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繽紛和趣味。

一般爪鑲不會讓爪子搶掉寶石地位,因為寶石是最有價值的部分,應該盡量露出最大面積,但這些雞尾酒戒指卻不在意主石被遮掉一塊,其實是因為它們夠大——動輒都在20克拉以上,跟市面上賣鑽戒總要強調不足一克拉的主石經過戒台設計後有加大的視覺效果,完全反其道而行。既然是大顆彩色寶石,那就要「跳」!不要沈穩內斂,不要「溫」。
然而小克拉鑽戒圍一圈圈碎鑽或戒台刻面,我又會覺得何必自欺欺人,鑲滿並不等於飽和。如果求的是閃亮亮的折射,光是金屬刻面就能達到,不用鑽石也行。

當然啦,我沒事評論200萬以上的寶石戒指,完全是自言自語,只是覺得一顆礦石已經是這種價位,做成戒指項鍊的工藝設計也該說得出點哲學,否則到底誰裝飾誰呢?戒指擺在那兒單看像個藝術品,漂亮,但是戴在某個買得起它的女人身上,還是一樣美嗎?妮可基曼畢竟沒有滿街都是啊。(雞尾酒系列好像也不是她的款)

越想,越覺得半寶石才是自然之惠,女生的首飾絕配啊。如果用上我自己的鑲工,當然就更好了。幾克拉?一點都不重要,大概只會在玉市殺價的時候聽老闆提那麼一次。

抄書一則——猶記風吹水上鱗/余英時

大概在1950年秋季開學不久,我為了想比較深入地讀國史大綱,曾發憤作一種鉤玄提要的工夫,把書中的精要之處摘錄下來,以備自己參考。我寫成了幾條之後,曾送呈錢先生過目,希望得到他的指示。這大概是我第一次在課外向他請教。錢先生的話我至今還記得。他說:「你做這種筆記的工夫是一種訓練,但是你最好在筆記本上留下一半空頁,將來讀到別人的史著而見解有不同時,可以寫在空頁上,以備比較和進一步的研究。」他的閒閒一語對我有很深的啓示,而且他透露出他自己對學問的態度。國史大綱自然代表了他自己對一部中國史的系統見解。但是他並不認為這是唯一的看法,而充分承認別人從不同的角度也可以得出不同的論點。初學的人,則應該在這些不同之處用心,然後去追尋自己的答案。用今天的話說,錢先生的系統是開放的,而不是封閉的。這個意思,他在國史大綱》的「引言」和「書成自序」中也隱約的表示過,但是對我而言,究竟不及當面指點,直湊單微,來得親切。從此以後,我便常常警惕自己不能武斷,約束自己在讀別人的論著——特別是自己不欣賞的觀點——時,儘量虛懷體會作者的用心與立論的根據。
pp.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