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2日 星期二

二手貨不能喊價,只能進愛心商店

不只一個人跟我說,「這稿子很容易,網路上很多資料」,害我又想發一下牢騷。寫稿的SOP,是要有足夠的資訊沒錯,但是當採訪可以得到一手「食材」的時候,你擺出罐頭乾糧會好看嗎?

我想這跟資深如趙哥還是早出晚歸地到高爾夫球場蹲點是一樣的意思;經過自己觀察得到的資訊是不一樣的,「抬起屁股去敲門」找到的證據,才能真正支撐我的推理,遠距離虛擬破案那還是寫小說好了。

當我已經坐在受訪者對面專訪,旁邊陪同的公關還要跟我說:「資料我們都有,我可以提供你相關報導」的時候,我真是傻眼,接不下話只能說那麻煩你傳給我,但是別人都寫過的東西我難道再寫一次嗎?什麼時候江湖變這麼好混?

親愛的公關,你可能覺得各家媒體寫來寫去都差不多,的確也是這樣,但你應該忍一忍等人家問完,萬一有記者問出不同的角度或問題,趕快記在筆記本上,下次寫新聞稿的時候可以參考。的確都差不多,所以這一題你一定用得上。

另一位編輯發稿附了書面指示,建議三個內容方向,大約就是以主題關鍵字搜尋會在第一頁出現的那123。我凡是跟不熟或沒私交的編輯工作,請示和回報工作都主動作滿,採訪完之後通電話,我回報他採訪蠻順利,依這個篇幅扣緊主題寫,第二和第三點不需處理也足夠(因為也是過期的新聞點了)。編輯說,還是請你帶到一兩句。我不知道他一定要那二三有什麼理由,但如果是有就好,那你等看到稿子以後再自己加那一兩句應該也不遲吧。反正你都查到了不是嗎?

我沒辦法教編輯識不識貨的眼光,那是另一回事。但你花錢跟我買東西還自己先說可以給你二手貨,那不是傻子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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