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6日 星期日

香港四天行程

分享我家母女三人香港4天3夜的行程:

第一天中午抵港,坐計程車直奔迪士尼樂園酒店,車資120元港幣。出門開始玩,計畫去昂坪搭纜車,畢竟只有這個景點對我是新的,但是,纜車沒開喔,這種事任何旅遊指南都不會寫,其實它已經停開蠻久了。只好搭東涌線地鐵到市區,三個人都在車上睡著,在終站香港站下車。正在猶豫該去哪?看到IFC指標,就決定去逛。正確選擇!
我們三人一個每天在家衣服太多沒機會穿、一個太胖店裡賣的很少能穿、一個67歲覺得省錢至上,這樣的組合是要怎麼逛街Shopping? 但IFC還頗愉快喔,這次成功擊敗海港城躍居逛街首選。
選了【正斗粥麵】坐下歇腿吃飯,發現它是米其林推介餐廳,為了怕沒機會去羅富記,而且卓玫沒來我怕找不到,在正斗就點了炸鯪魚球,好吃!以後來香港都要點這個。

然後呢?除了迪士尼,整個香港行程是沒有明確目的地的,走一步算一步,居然也很順暢。IFC旁就是公車總站,搭15C上太平山頂也差不多是日落時分。老媽從頭到尾都堅持買老人優待票,雖然不是citizen但senior很明顯,感謝香港特區政府的半價福利。
巴士上山時我們已經一路看風景了,上到山頂就去參觀蠟像館,拍了一堆照片,老媽嫌我沒預告今天有拍照行程,衣服穿得太黯淡,但我怎知昂坪纜車沒開呢?所幸我還是有管用的時候,去搭太平山纜車時我說位子要挑3人座的那邊,大家很開心地看著一群摩天大樓以45度角斜著倒退,還蠻好玩的。

下山搭公車到中環,決定還是去吃過時很久的晚餐,沿途經過鏞記和陸羽茶室,猶豫了一下,抬眼看到【翠華茶餐廳】招牌超大,就它了。居然有鮮魚湯泡飯這種產品,一吃也不錯。吃完猛然想到出門前沒看迪士尼接駁車開到幾點,還緊張了一下,我這凡事有計畫的天蠍座,真是沒想到第一天就卯起來走這麼多行程。

很久沒跟老媽擠一張床,蠻擔心會半夜滾下地。繼續講第二天。
前一天在7-11買了早餐,省錢,吃完出發去迪士尼樂園,還趕上開園儀式。先玩明日世界,真的有人用跑的,但其實不需要,因為美好的星期一人並不多。我們玩過馳車天地發現太空山和巴斯光年根本不用排隊。
該玩該逛該拍照的都沒錯過,要跟我的朋友小宣宣講的是:1.一定要看【米其幻想曲】3D電影,2.看遊行的時候,美國大街320號前面是個好位置,早點去佔還有椅子坐;3.廣場餐廳是【美心】經營的,在迪士尼就可以開始吃楊枝甘露啦!

住樂園酒店的好處,是下午看完遊行可以回飯店休息,傍晚再去續攤、看煙火、吃晚餐。還有,我發現公主們早上會在Lobby跟小朋友拍照。(想在樂園裡跟「真人」公主--白雪公主、灰姑娘、睡美人、美女與野獸的美女我忘了她名字,拍照機率很低啊。)

第三天的早餐依舊很High,樂園酒店翠樂亭的自助早餐是有迪士尼朋友們來作陪的,布魯托跟我比手畫腳,問我怎麼一個人坐,因為老媽跟老妹去拿菜了啊。(後來我們為了跟他拍照,等到下一輪早餐時間,但還是最喜歡好幽默的布魯托)這些迪士尼朋友都好會利用肢體語言跟大人小孩互動,而且完全展現角色性格,是我此行最佩服的!讚!

中午check-out搭地鐵換飯店(在荔景換車),到了喜來登很順利要到late check-out,預約好第四天回程的機場巴士,稍事休息,散步去碼頭搭天星小輪。之前香港人有抗爭,我看碼頭是有點不同,卻說不上來改了哪裡?也不知原來要爭取的結果如何。有些事,不是在地人就感受不到,高高在上的決策者更是如此。誰管你集體記憶,當官的沒跟你做過30年鄰居。

坐船吹風到中環碼頭,決定去找【陸羽茶室】,中餐和下午茶做一頓吃剛好,還好是下午來,因為晚上人家就不出點心了。點心很好,以後不一定要去蓮香樓,多了一個選擇。吃完去逛附近的置地廣場,因為我記得Michael Kors的打折品還蠻不錯,果然這次也沒失望。

晚上我們計畫先在碼頭看【煥彩詠香江】,再走到黎智英推薦全港最靚點心的【福臨門】去吃晚餐。福臨門(後來發現它在米其林名單上)有點遠,在帝樂文娜公館那條街,而且跟陸羽一樣,晚餐只賣大菜啦,吃點心要5點以前。既然走到了,還是看一下菜單,但那套餐跟我們4天旅費差不多,當然是超出預算,只好暗自埋怨自己怎麼跟肥佬黎比啊,換一家吧。結果就在同條街上吃到【妹記大排檔】還真是幸運,特別跟大家推薦一下。

第四天只有上午可用,但反正也沒什麼一定要去的地方,我還先上飯店健身房做一下運動。三人又散步去海港城,不過什麼也沒買,再吃一餐【大家樂】(港式速食,也有楊枝甘露),完成了四天每餐都吃到好吃的香港之旅。這個機率,可證香港的確是美食之都。
(要看照片請至家庭旅行相簿)

走不出 Cafe Muller

上帝要開大戲,急急的把Pina Bausch叫回去了。
我自從學生時代在課堂上看到用電視播的Cafe Muller,就不曾錯過Pina Bausch來台演出的作品。新聞說,Pina死前5天還在排舞,而我現在回想,即使有在國家劇院坐好位子欣賞的經驗,最忘不掉的一幕,還是Cafe Muller。她的創作主軸,我想可以用那舞台上滿是椅子、男女舞者不斷重複動作的那一幕來代表。我也曾想過,或許這輩子某方面是走不出Cafe Muller了。(我只能用這句話,向她致敬)

陳文茜的節目做了一個Pina Bausch的報導,林懷民含著眼淚說:「當年多少人不能接受,在她演出中途離席……Pina教我們要勇敢。」我想了一下這話。
多年以前的雅音小集、多次的小劇場經驗、甚至雲門舞集的九歌,我坐在觀眾席上,真想站起來就走,但我終究性格溫和,只在心中暗罵,終場肅坐堅持不鼓掌、場燈亮我走人。的確,身為創作者,需要很大的勇氣。
我當初認為演出者不夠誠懇、浪費我時間的作品,幾乎都還不構成(逼走觀眾的)挑釁,只是能力不足離了譜,或者用錯了力,沒打到我。所以我忍著沒掀板凳現在想來,並沒有對不起我自己。
創作者需要勇氣,因為作品中或許有某一幕,可能以各種情緒,被觀眾記得一輩子。

剛發現我保留了兩張【交際場】的票根,卻怎麼也想不起來是誰陪我去看的了。
記憶這件事的運作機制,真是很恐怖。

2009年7月15日 星期三

書用借的也很好

很久以前珮真跟我討論過書滿為患的問題,她的建議是,養成去圖書館借書的習慣,還大力推薦市圖的家庭借書證和預約功能。這個月我因為要寫一篇市圖的報導,終於去辦了借書證,發現果然像同學說的那麼好用。
先用網路查書並預約(新書有段時間會顯示加工中,那麼我就會是第一個翻閱的人,只是要等上一陣),書到了會簡訊通知,我再散步去取,也不用到架上去找。
借回來的書我馬上就看,反而比買書然後放著沒看有效率,根據我原先想買卻改用借的來算,本月目前為止省了一千多塊了,累積下來應該也很可觀吧。

順帶一提,張大春的新書《富貴窰》蠻精彩好看。另,自從我3分鐘熱度的插畫創作課沒去以後,就沒認真翻圖畫書,前幾天借了一本幾米的《星空》也很喜歡,尤其翻到拉頁時(正是全書書眼)感覺到閱讀的驚喜,停在那一頁還闔上翻開闔上翻開。讀得很開心。

我在想,不用花錢,也不用煩惱看完要收拾,難不成會提升閱讀樂趣嗎?至少我不會為了買錯書或發現沒有想像的好看而失望(失望有兩種,一種對作者失望、一種對浪費錢失望,此為後者)。這樣看來,我是個占小便宜會開心的人,而且看書的標準還跟錢有關!嘿嘿,什麼態度啊。

2009年7月11日 星期六

推薦【送行者】

一定要稱讚一下本木雅弘,他在電影【送行者】裡演得很好。
人類需要儀式,但不在現場參與的儀式,看起來像笑話的機率頗高。【送行者】沒有掉到這個洞,演員要居功,本木雅弘和社長,都演得非常真誠。我一定要特別說一下。

戲假情真,是不變的定律,也是戲劇這件事有趣、可以討論、和吸引人的地方。

2009年7月7日 星期二

網球真的很瘋狂

今年我還算自制地在溫布頓打決賽前把稿子寫完,可以安心看電視,但也有點擔心沒有Nadal的決賽太乾。先前看Andy Murray的比賽時我就在想,這就是所謂的「狀況好」,發球就直接得分了,還打什麼球呢?感覺就是兩個選手各自在發球啊。但不管是三盤還是五盤比賽,畢竟還是有連球評都說不清的化學變化。
Andy Roddick今年也是「狀況好」,而且讓人刮目相看的冷靜,兩個狀況好的Andy終究只有一人能贏,但確定是Roddick跟Federer打決賽時,我又想,這場比賽恐怕沒有懸念,但我錯了。
溫布頓男單決賽打到第五盤,而且第五盤打了30局,四個多小時再會算命都不敢說最後誰會贏。一定有很多觀眾就算花了大錢坐在球場,也不免跟我一樣開始擔心「比賽該不會沒完沒了吧?」懷孕的Federer太太米爾卡根本沒空檔去上廁所啊!
你知道,我是Federer的球迷,但他這場比賽除了ACE球超多,其他的表現完全不夠戲劇化(我又要說,關鍵在張力),而從任何數據來看,Roddick都打得更完美,除了賽末點,他五盤沒被破任何一局,但卻輸球了!
Federer賽後訪問說,網球很瘋狂,真的,只能這樣解釋。

2009年6月30日 星期二

《八百萬種死法》出版25週年紀念版,卜洛克寫了一篇後記

感謝博客來把這篇文章放在網上,身為書迷,能讀到這樣的文章,覺得很榮幸也很幸福。以下文字轉貼自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00203

紀念版後記

  我開始寫馬修.史卡德的故事,是在一九七三年底。我其他的小說系列都是無心插柳的──一開始只打算寫單本書(或者像「殺手凱勒」系列,原先只是個短篇故事),然後一連串的因緣巧合,才發展成系列作。不過史卡德系列不同,在我寫第一本書的第一章之前,就已經打算要發展成一系列了。我先寫了一份提案,然後戴爾出版公司(Dell)的總編輯比爾.葛羅斯(Bill Grose)同意了,我就陸續寫出前三本書(《父之罪》、《謀殺與創造之時》、《在死亡之中》)。

  這三本書在一九七五?六年出版了,但當時在戴爾出版新小說的時機並不好。儘管這三本書的書評不錯,《謀殺與創造之時》還獲得一九七八年愛倫坡獎的提名,但書的發行狀況不理想,賣得也不好。當時我以為馬修.史卡德就到此為止,但我錯了,而且錯了不只一回。

  之後我寫了兩篇史卡德的短篇小說,〈窗外〉(Out the Window)和〈給袋婦的一支蠟燭〉(A Candle for the Bag Lady),兩篇都發表在《希區考克推理雜誌》(Alfred Hitchcock’s Mystery Magazine)上;另外,我又在一九八○年寫了第四部史卡德小說,《黑暗之刺》。我沒理由認為哪家出版社會願意接手一個失敗的系列,但這是我當時想寫的,於是我就寫了。第一個看到這本書稿的出版社發行人是Arbor House公司的Don Fine,他把這本書以精裝本形式出版(戴爾版都是直接出平裝本),結果在讀書俱樂部的銷售成績不錯,又授權了平裝本,同時還有幾篇很正面的書評。馬修.史卡德復出成功了。

  但他開始改變了。

  這是我在一九七三年始料未及的。當時我以為,如同類型小說裡絕大部分的人物,不管寫幾本,史卡德基本上都會保持不變。他不會老去,也不會改變日常行為模式。他在阿姆斯壯酒吧裡靠後方的角落,永遠會有個老位子;他會喝他的不摻水純威士忌或加進咖啡裡,看時間早晚或心情好壞或月亮圓缺而定。老天在上,他幹嘛要改變呢?

  我不確定他有太多的選擇。

  我並沒有先入為主地認為,主角的變化或成長或老去,就會決定一個系列的品質。系列小說的一大魅力,就在於讀者可以回到一個之前曾愉快探訪過的世界,更深入了解他們喜歡上的各個角色。我寫柏尼.羅登拔「雅賊系列」的時間,大概就跟史卡德系列一樣久,但柏尼從不曾步履蹣跚或增長年紀或更有自覺,而且也沒有必要。

  但史卡德,我卻是以另一種層次的現實感來經營的。在寫一本書的時候,如果不讓主角受到前一本裡種種經驗的影響,我就沒法認真寫下去。他必須成長,他必須改變,而且,他必須老去。

  從《黑暗之刺》開始,這一點就變得很明顯,這本書的結尾是史卡德首次感覺到他有飲酒的問題。他還走進了匿名戒酒協會的聚會──旋即匆匆出來,去了阿姆斯壯酒吧。

  但當時我覺得,他會再回去的。

  下一本書是《八百萬種死法》,比起前面四本書,這本的篇幅是兩倍。原因是這本書一口氣同時在處理三件事情。

  第一件,跟前面四本一樣,是關於調查一樁犯罪的故事。這當然是全書鋪陳的主軸,就跟任何犯罪小說該有的大方向一樣。

  但這只是一部分。在試圖解開琴.達科能的謀殺之謎的同時,史卡德也在跟自己瀕臨危機關頭的酗酒問題搏鬥。他努力戒酒、勉強去參加匿名戒酒協會,一直是整本書的主要元素。

  最後一件,如同書名所暗示的,這是一部沉思錄,談生活在紐約、以及其他任何地方的險惡本質。

  一九八一年,我花了一整個夏天搭灰狗巴士漫遊全國各地,歸來後的那個秋天,我就在寫這本書。當時我住在華盛頓高地的港口大道,不過大部分生活還是以格林威治村為中心──在夏天的巴士之旅前,我就住在這裡。我每天寫作告一段落後,大半都會買一份紐約的《每日新聞報》,然後搭乘往下城方向的A線地鐵。在車上,我仍深深沉浸在史卡德的世界裡,而我所看到的報紙新聞──有關隨機的暴力和猝死──往往就不覺間融入了次日的寫作中。

  寫這本書時,我一直很擔心篇幅。顯然對一本犯罪小說來說太長,尤其是第一人稱敘述的偵探故事。但我知道必須讓故事自行發展,我也不想加以設限。另外一定要說明的是,無論是編輯Arnold Ehrlich或發行人Don Fine,都從來沒有針對篇幅表示過憂心。相反地,他們一拿到書稿就趕著編印──那幾年Arbor House幾乎做任何事都很趕,就像巴頓將軍的部隊,速度快得讓後勤補給趕不上──然後在一九八二年初夏出版,正好就是我寫這篇後記的二十五年前。

  老天,這二十五年跑到哪兒去了?

  《八百萬種死法》在評論界一片叫好,《紐約時報》還登出一篇讚許有加的書評。《時代》周刊派了一名攝影師到我位於布魯克林區綠角的公寓──或許是受到史卡德的客戶錢斯的啟發,我寫完書不久,就搬到了這裡──替我拍照。不過後來照片和書評都沒有登出來過。即使如此,書的銷量還是相當不錯,二刷加印了一小批,還發行了一個讀書俱樂部版本。這本書被提名愛倫坡獎,又提名並贏得夏姆斯獎,同時也讓整個史卡德系列獲得前所未有的矚目。

  然後,我以為這個系列結束了。

  天曉得我不想結束。我喜歡馬修.史卡德,覺得他迷人的性格和口吻,讓我寫作起來饒富趣味。但對我來說,他的故事好像都已經說完了。

  到這時為止,史卡德系列的五本小說都各自獨立,但也可以視為史卡德五部曲的五個部分。而在最後一本,整個故事走到了終點。在結尾中,史卡德歷經了一次心靈的滌淨,這種滌淨通常是一生只有一回──也許在真實人生並非如此,但卻是小說中的通則。馬修.史卡德才剛處理過他人生的核心問題,而且顯然解決了。之後他可能會有人生的重心,否則他也很難過繼續過下去;但他往後的人生,會有讀者想看嗎?更重要的是,我有欲望繼續寫下去嗎?

  當時我總告訴大家,史卡德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後來我嘗試寫第六本小說,但似乎寫出來的一切都筋疲力盡而失去生氣,太明顯了。

  我無計可施。他的故事結束了。

  好吧,顯然我錯了。從那時開始,我又寫了十一本馬修.史卡德的小說,最近一本是《繁花將盡》。史卡德繼續成長、改變、老去。在第八本書中,由於史卡德和伊蓮.馬岱過去都曾有淵源的一名殺手出現,使得這兩個人重逢,發展出戀情。過了幾本書,他們結了婚,搬到史卡德原居公寓對街的凡登大廈。在這中間,史卡德拿到了私家偵探執照,沒多久又放棄了。

  然後,到了現在,我發現自己再一度很確定,史卡德和我緣份已盡。他已經年近七十;儘管身體還很健康,但要出去冒險犯難還是有點嫌老了。他好像準備好要退休了。

  然而,以前我犯過錯。以後的事情誰曉得呢。

  老有人問起那部《八百萬種死法》改編的電影,所以我大概也該談談。大家都看過書,卻老想談電影。誰曉得為什麼?

  當初導演奧利佛.史東(Oliver Stone)買下這本書改編電影的優先權,也寫了一兩個模糊的劇本初稿。然後又有其他人接手,但電影遲遲未能完成,最後在一九八九年終於上映,影評不好,票房很差,就這樣。男星傑夫.布里吉(Jeff Bridges)和安迪.賈西亞(Andy Garcia)表現出色,但仍不足以挽救整部電影。而且上頭決策的人後來又開除了導演哈爾.艾許比(Hal Ashby),沒讓他參與最後的剪輯,可是艾許比最厲害的地方就在於剪輯,所以開除他也對電影成績不會有幫助。(這是艾許比最後一部電影,我不知道這部片是不是導致他後來過世的原因之一,但總之也不意外。拍攝期間我見到他,注意到他的喜悅中有一絲憂愁,後來看到電影時,我就完全明白為什麼了。)

  電影取材自原著的部分並不多──這是個徹頭徹尾的紐約故事,但很奇怪,電影卻把背景搬到了洛杉磯──不過我從不覺得電影製作者的首要目標是如實在銀幕上呈現作者的版本。我覺得,電影的主要目標只有一個,就是要拍出一部好電影。但是很可惜,這部片子卻沒能做到。

  在初版過了整整四分之一個世紀後,《八百萬種死法》以漂亮的精裝版重新問世,對我真是莫大的喜悅。Arbor House的初版如今已經成了搶手的收藏品(「收藏品」的意思,就是表示有人願意以高出真正所值的價錢去買它),就連第二刷和讀書俱樂部的版本都變得很貴了。這個新版本可以滿足收藏者,以及想買本裝訂精緻的永久版放在書架上的熱心人士,填補長期以來的遺憾。

  而且各圖書館也可以添購一本曾名列許多犯罪小說經典書單的著作。我很開心,也希望你們喜歡這本書。

  ──勞倫斯.卜洛克 於格林威治村

2009年6月27日 星期六

抄錄郝明義給張桂越的信

昨天瑞珠送我一本張桂越寫的《阿娜答的神祕世界》,很好看,她下午2點拿給我,我當天就看完了。
其中張桂越寫到自己生病,她的書的發行人郝明義非常關心,並寫了一封信給她。我自己最近較常運動,又忠實收看了五季的House影集,對身體有一些不同的體會,覺得他這封信真是寫得太好了,特別抄書一段如下:

Carol:
    最近我對健康的體會是,我想,上天設計給我們一個身體的目的,一定是希望讓我們能夠善加利用自己的身體,體會身體內部的運作(包括生理與心理),身體與外部環境的互動(包括飲食、呼吸、運動和人際關係),有所應有的認識及調整。如此,我們藉助一個與自己最親近,須臾不離的理解目標(自己的身體),向內向外不斷地探索,擴展自己的理解、視野與行動,進而逐漸提升自己生命的層次。
    只可惜我們愚昧,不但不知道借助這個生命體最方便,最基本也最根本的設計來提升自己,還只顧一路忽視、濫用甚至摧殘。
    生病是一個機會,讓我們重新審視這一切,重新調整。幸運的人,可以借助一些機會來體會到生命體設計之兼顧「宏觀」與「精準」、「奧妙」與「平衡」、「深刻」與「常識」,於是,令人不得不對宇宙,對生命產生讚嘆與敬畏。
    這次你生病,我相信你已經體會到,生病就是身體對自己發出的一種需要改變的message。這種message,本來一直在發,但是因為我們太過不注意,所以最後總要生一場病來提醒。只不過,有的人先知先覺,可以在生病之前就體會message,改變life style和mind set,所以化問題於無形;有的人後知後覺,總要到自己生病之後,經過痛苦和治療的過程,才逐漸覺察到這些message,並找到相對應的方法,加以改善;另外則有人不知不覺,自己沒有體認,只是糊里糊塗地生病,又糊里糊塗地讓醫生治療,有時候莫名其妙地治好了,有時候又莫名奇妙地治不好……

2009年6月24日 星期三

今日勞動

週六要上課,剛才把(上圖)做到一半的銀銅合金板拿出來磨,銀跟銅是怎麼組合的,其中有大哲學,我會另寫一篇「Ah-So-Bi」來講。
上次上課時,老師說:回去買10張80號的砂紙來磨,同學就已經用「會磨到死吧」的眼神看著我跟這塊銅片。我去五金行,店內最粗的砂紙是100號,沒關係差不太多,拎十張回家。晚上開始磨,發現預測很正確--會磨到半死是肯定的。
右手痠了換左手,再換回來,進展很少,銀片跟銅片焊了兩次,不但有點高低差、還有很多焊藥留在上面。但是,100號砂紙是目前用過最粗的砂紙喔,繼續左右左右。
然後,汗居然滴下來了!我一定要跟王同學講的是,我們還上健身房幹嘛?磨銅片跟跑步機有一樣的效果!我收手的時候,也得去沖澡!
每年溫布頓那個月底我都會拖稿,為了不錯過比賽,我還會祈雨;今年中央球場的屋頂蓋好了,我祈雨也沒用。明天應該出門採訪然後寫稿了,不然又要在轉播跟寫稿間掙扎,這下慘了,希望老闆不會看到這篇。其實,稿子不是經常被排在第三的啦。